2024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推进。人社部《工作信息》2次刊载我省法治人社工作经验做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被省依法治省办遴选为“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重点民生项目之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坚强有力。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人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严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专题研究,亲自研究推动,督办重点任务。推行业务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采取“专题述法+书记点评”方式,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全方位指导全省人社系统抓好落实。
(二)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深化人社领域 “放管服” 改革,持续下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职称评审权限,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下放各项职权均平稳运行。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做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不再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时调整权责清单48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163项。推动退休、社保卡服务等10个“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一站式”服务。创新涉外人才服务管理,全国率先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经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办不成事” 反映窗口、12345热线积极响应群众诉求,省本级政务服务办结率满意率达100%。
(三)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提质增效。加强人社领域立法,颁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活动规范、监督管理等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规定》,全面提高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工作质效。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备案、清理管理,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42件。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稳步推进。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事项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部提交党组会审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策制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51次,助力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加强决策执行与跟踪调度,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五)行政执法质效不断增强。认真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全省人社系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项重点任务均按序时推进、圆满完成。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农民工欠薪、劳务派遣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共查处农民工欠薪案件1.16万件,为3.7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6.93亿元;深入摸排4004家派遣企业情况,锁定400家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重点监管,确保规范运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构建高效协同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工作体系,全省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7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对外公布重大违法案件25件,依法纳入欠薪“黑名单”22件。成功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12期,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亲临我省专题授课,业务骨干分享实战经验,以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形式强化实践技能,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六)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应急演练2次,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人社领域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夯实24小时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对网络舆情实行实时转办、重点督办、属事属地“双交办”,及时有效处置。
(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有效。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3件、行政诉讼案件43件,案件胜诉率达97.7%。强化行政调解工作效能,通过行政调解10余次帮助当事人实现诉求。强化基层化解能力,延伸纠纷化解链条,全省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3.7万件、调解组织调解结案3.3万件,仲裁结案率97.8%、调解成功率73.9%。积极开展裁审衔接试点,组建农民工速裁庭,为农民工提供争议解决的“绿色通道”。启动仲裁“开放月活动”,公开庭审50余次,为用工双方提供合规建设、法律咨询、争议预防等全方位服务。
(八)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有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全力支持、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按时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100件、省政协提案103件,按时办复率、见面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压实法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庭审中案件的事实认定、程序规范及法律适用进行全面监督,庭审后及时复盘反馈,帮助业务部门及时纠正偏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联合业务部门对各地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和案卷质量评查,发现共性问题4个方面16项,现场发出监督建议11份,已全部整改完毕。设立行风投诉专线专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线发布政策及解读信息217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1件,在国家及省主流媒体发布人社新闻2000余篇。
(九)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增速。加快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数据和外部共享数据统一汇聚。44项高频事项实现辽事通APP“一网通办”,75项社保业务在全省自助终端实现“省内通办”,辽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提供16项“掌上查”、9项“掌上办”服务。统一使用全省工伤保险、职业能力管理、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数字化执法建设,形成统一接收、联动处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规范高效的“智慧监察”系统,对各地执法情况进行趋势研判和风险预警,为执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力推进全厅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始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每次党组会的首要议题,带头进行集体学习。二是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注重考察拟任人选法治素养,引领全厅党员干部扎实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三是恪守宪法法律赋予工作职权,主动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四是坚持建章立制、行政执法、司法督导、普法守法一体推进和融合发展,带领班子成员不断深化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的能力,依法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五是率先垂范,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及人社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做到专题学法、日常学法和会前学法相结合。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夯实法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职责,确保出庭率与应诉质效稳步提升。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立法、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根治欠薪等重点工作指导,不断开创人社法治建设新局面。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5年工作安排
尽管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全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与群众的期待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推动工作的能力仍需持续提升。二是《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刚刚颁布,并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知晓率还相对较低,亟需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三是各地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质量参差不齐,仍需进一步提升。
下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动人社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深度融入人社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二是以更高站位充分保障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持续完善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要求,大力宣传《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三是以更优路径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全面提升全省人社系统依法履职能力。四是以更实举措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努力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人社领域营商环境。五是以更强合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抓好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六是以更宽视野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智慧化”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