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 “兴辽英才计划” 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短期外国专家 团队3个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外国专家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2号)和《关于开展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4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申报要求,并于6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优秀工程师项目联系人:马赛男、杨帅

  联系电话:024-2295912522904752

  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联系人:王雨、孙飞

  联系电话:024-2295573922911276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联系人:赵子强

  联系电话:024-22958618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

  附件:1.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2.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3.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2024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65

  附件1

  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2024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生产、科研、操作一线,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突出的技术能力、创新精神、使命意识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正派;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面向国家、省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技术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面向经济主战场,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

  (三)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四)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技术与产品创新等工作中,独立或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技术方案,有效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益增长。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举荐和遴选两种方式。

  (一)举荐。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重点企业可自主举荐人才。举荐人选要坚持更高标准,优中选优,如无合适人选可不举荐。举荐单位及名额详见附1

  (二)遴选。在我省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符合申报条件且未被举荐的人才,均可推荐参加遴选,不限推荐名额。

  四、申报程序

  (一)举荐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遴选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中(省)直企业直接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企业报送至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企业推荐函,需说明公示情况和纪检部门意见情况。

  (二)2024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三)个人材料。

  1.“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申报书(举荐/遴选)。

  2.事迹材料。主要内容:申报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作出的突出贡献。申报人取得的成绩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申报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要用数字量化反映)。申报人曾获得的省级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字数在20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承担重大项目情况,按照主持或参加项目名次依次装订。

  所获各种荣誉、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按照层级从高到低依次装订。

  标准规范情况,按照起草人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发明专利情况,按照发明人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效益情况。

  论文著作情况,按照编(著)者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申报人培养人才情况。

  其他认为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一)、(二)两项,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各相关中(省)直企业统一出具纸质版原件,不必装订;第(三)项每名申报人选,须在各表格加盖相应公章,按照上述顺序装订。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将与纸质件一致的PDF扫描版和汇总表、申报书及事迹材料可编辑电子版通过光盘或U盘形式一并报送。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避免申报材料的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申报材料采用黑白打印(复印)确保内容清晰;材料装订简洁;申报材料统一采用推荐单位档案袋分装(一人一袋)。

  2.所有申报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六、其他要求

  实施优秀工程师项目,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是贯彻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十四五人才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载体。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开展举荐遴选,确保将最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落实各项支持待遇措施,推动人才更好发挥作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发动,指导各级各类企业积极申报。相关材料务于628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1.2024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举荐单位名单

  1-2. “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申报书(举荐/遴选)

  1-3.2024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

  附件2

  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生产或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分为三个层级,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辽宁工匠

  1.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超群,在国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

  3.有发明专利,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完成人)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第1—2完成人)。

  4.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被推广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辽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1.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技术能手或辽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较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精湛,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为业内普遍认可。

  3.有发明专利,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级奖项第1—3完成人,省级奖项第1—2完成人)。

  4.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对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且现仍在原职业(工种)岗位的技能人才,优先申报。

  (三)辽宁技术能手

  1.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较多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较高,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先进水平,为业内认可。

  3.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举荐和遴选两种方式。举荐人选由具有举荐权限的企业自主确定,举荐单位及名额详见附1。其他符合申报条件且未被举荐的高技能人才,均可推荐参加遴选,推荐名额不限。

  、申报程序

  (一)举荐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推荐遴选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中(省)直企业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企业报送至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材料务必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和装订顺序等要求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2,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推荐函中写明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对举荐人选,用人单位务必坚持更高标准,优中选优,如无适合人选可不举荐。

  、其他要求

  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是加强辽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推进新时代东北人才振兴的重要举措,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开展举荐遴选,确保将最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落实各项支持待遇措施,推动人才更好发挥作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发动,指导各级各类企业积极申报。相关材料务于628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1.2024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举荐单位名单

  2-2.2024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要求

  2-3. “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书

  2-4.2024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3

  “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报范围

  我省企业(外资控股企业除外)中的短期外国专家团队,均可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短期外国专家团队成员必须拥有外国国籍,成员不少于2人,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并拥有相关的科研成果。

  3.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5.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7.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二)团队成员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境、采取远程方式开展合作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量核算工作时间。

  三、申报渠道及流程

  (一)申报团队填写《“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刻录word格式至光盘一式两份),并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团队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属地外国专家工作管理部门。

  (三)申报单位属地外国专家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于6月28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3-1:“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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