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山西侯马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4年2月28日9时许,侯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侯马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通报:“侯马市华翔牡丹苑一车棚着火,怀疑是人为纵火”。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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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此前报道,2月28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一小区电动车车棚起火,致多辆电动车被烧毁。28日晚,记者从当地权威部门获悉,此事系人为纵火,嫌疑人为一名74岁女子。目前,该女子已被警方控制,相关部门正全力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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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小区的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家中,室外突然传来玻璃碎掉的声音。“后来我就发现车棚着火了,车棚里的电动车全烧着了,停在车棚附近的一辆汽车也被引燃。”
该业主称,发现车棚失火后,其立即报警求援。消防队赶到后,现场大火被扑灭。28日,记者联系到涉事小区所属的侯马市路西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车棚内有44辆电动车被烧毁。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钟磊律师表示,74岁老人涉嫌放火罪,不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依法至少是三年有期徒刑。
按照《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使未满十六周岁,只要年满十四周岁,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几种严重罪行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74岁的老人涉嫌放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并不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情形。如果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没有其他的量刑情节,最终以放火罪定罪判处刑罚,应根据其放火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依法至少是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