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4日大年初五,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大队六中队,收到了”特殊的新年礼物”一封感谢信。
2024年1月28日18时许,雨湖六中队接报警,在清泉村清泉学校路段发生一起三轮电动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民警胡瑶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取证,通过对事故散落物的研判分析,初步判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的三轮电动车,面对零星的线索,民警顺藤摸瓜,沿线查看监控,最终在三轮车驾驶人许某家中,找到了肇事车辆,但许某却不见踪影,民警当场将肇事车辆依法扣留,不久,潜逃的许某投案自首。
经查,许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害怕承担赔偿责任选择逃逸,独自一人逃到大山里,事发突然,许某随身只带了三十几元现金,也并未带换洗衣物,在山中躲藏三天三夜后,又冷又饿的许某选择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肇事逃逸的事实。
民警当即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2月14日,当地村委会专程携带,感谢信来到雨湖六中队,对民警快速破案,及时挽损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