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厅党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学习常态化机制,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开展专题培训和学习测试。二是制发我厅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分级别分领域明确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战线会、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练兵比武等活动,持续加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把宣传人社法律法规贯穿始终。四是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治理,出台长效措施,并指导各市抓好落实。
(二)健全职能体系,更好发挥人社部门作用。一是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二是提升监管效能,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职业培训学校检查。三是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我厅获评6个“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省直最多。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完成“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组建“人社服务体验团”。四是修订厅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推行双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存量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工作,组织专题培训。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对我厅依照实施的法规规章、省政府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提出清理意见。二是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制发、审核、备案、清理管理。三是清理厅发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9件、废止13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四是开展立法调研,积极推动《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工作。
(四)坚持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部提交党组会审议。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核,多元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发《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行政执法流程和标准执法文书(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案卷评查;制定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执法文明用语,积极推进投诉举报问题化解;举办行政执法规范化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二是完善行刑衔接。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查处、移送及衔接机制等方面进行再规范,全省移送案件47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案件12件。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和民办培训机构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做好根治欠薪“四季行动”,确认并查处农民工欠薪案件5501起,为2.51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3.11亿元。四是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实施。五是印发《关于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提示函》,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连续制发就业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切实维护全省就业局势稳定。二是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主任的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防范劳动用工风险。三是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提高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七)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一是做好行政复议改革过渡期案件受理、移送及政策解释,受理4件、移送各市政府10件,被复议14件。二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积极配合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6件,加大庭前调解工作力度,经协调当事人自行撤销5件,进一步提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水平。三是在沈阳市仲裁院率先建成市级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保障中心,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试点建设,探索出可覆盖、可推广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新路径。
(八)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办理12345热线诉求。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厅网站发布政策信息及解读信息200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件。三是深入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人社领域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要成果。
(九)积极推进数字人社建设。一是自建系统已全部实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44项高频事项实现辽事通APP“一网通办”,35项高频事项实现网上“跨省通办”,53项社保业务在全省自助终端实现“省内通办”,辽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提供14项“掌上查”、8项“掌上办”服务。二是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工作,全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数据和外部共享数据统一汇聚。三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业务实现全流程网办;目前全国唯一一个集“云仲裁”、“数字仲裁”和“智慧仲裁”于一体的仲裁系统正式运行。
二、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能力和标准实现新跃升。一是坚持每次党组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带头进行集体学习。二是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领域重要问题。三是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工作职权,制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四是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及人社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做到专题学法、日常学法和会前学法相结合。五是坚持法治人社建设重要方向,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方面工作。六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高度重视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治欠薪等执法重点工作,带领班子成员不断深化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的能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4年工作安排
尽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建设工作完成规定任务多,创新工作少,执法监督制度还有待完善。二是法治建设相关制度的知晓率和落实程度还有待提高,需加强系统内部党员干部的宣传、培训和指导。三是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卷宗还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完善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二是科学论证立法需求,完善人社重点领域地方性立法,促进《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出台。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抓好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是严格依法决策,全力推动人社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作出新的贡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