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辽宁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在沈阳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各项要求,助力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24年1月1日起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会议强调,各市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各项工作,在全省实施以统一工伤保险政策为核心、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基础、以基金监管为约束、以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手段、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惠企助企便民利民为导向的工伤保险管理体系,为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提供有力制度约束,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实现工伤保险基金长期平稳运行。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上,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省社保中心工伤保险部和财务审计部负责人对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费率政策、经办规程、基金统收统支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厅相关处室和单位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分会场,全省各级人社、财政、税务共377人参加会议。